1、咸阳彬州“1.16”团伙系列
盗掘古塔地宫、古文化遗址案
年11月底,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发现彬县境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彬塔地宫疑似被盗掘线索。在省厅刑侦局督导支持下,咸阳市、彬州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侦查发现,以卫某某为首的多名山西籍文物犯罪前科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年9月至年10月份,采取预谋踩点、租赁古塔附近民房等场所、以经营餐饮为掩护的方式,使用专业打洞盗掘工具,先后盗掘了我省咸阳兴平市北塔地宫、旬邑县泰塔地宫、彬县彬塔地宫,渭南蒲城县南塔地宫,宝鸡岐山县太平寺塔和山西省代县古塔地宫(未遂)6座古塔地宫(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保护单位)还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1处古文化遗址(市保单位)进行了盗掘。经过部、省公安刑侦部门大力协调调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连续作战6个月,先后赴山西运城市、晋城市、汾阳市、侯马市,江苏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杭州市、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全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批捕26人,在逃4人),追缴释迦摩尼涅槃造像、阿育王塔、金银棺椁、佛像、佛骨舍利、瓷器及铜镜等全部涉案文物。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29件,一般文物57件,并取出物帐碑一块。目前,该案已进入审判程序,多名涉案人员被判处十余年有期徒刑。
2、铜川“6.18”特大倒卖文物案
年2月,在获取有人在铜川、渭南等地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的犯罪案件线索后,铜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王益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连续4个月的缜密侦查,于6月17日晚23时许,在铜川市新区咸丰路翟某京家中,将正在打包准备交易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翟某京、李某一、潘某跃、刘某河抓获,并在现场搜查收缴唐三彩文物16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4件,一般文物1件。经侦查查明,此次文物交易幕后主谋为犯罪嫌疑人付某涛,作案潜逃。专案组遂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年10月29日公安部将付某涛列为第四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逃犯,并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对其进行缉捕。经专案组不懈努力,于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绵阳市涪陵区一出租房内将付某涛抓获,并在铜川市某小区一出租房内查获付振涛存放文物余件。
3、安康市“5.20”盗掘古墓葬案
年3月12日,安康市高新区阳光城文澜公馆土方施工中,4座汉代古墓葬被破坏,部分出土文物被现场施工人员盗走并藏匿。案发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协调案件侦办。安康市公安局和高新分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工作。经调查、走访、取证等大量工作,成功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追缴被盗及藏匿文物件(青铜器、陶器、汉五铢钱、新莽钱币等)。经鉴定,被破坏的4座古墓葬为汉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研究价值。追缴的件文物,经鉴定其中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0件、一般文物件。
4、西咸新区“6.1”故意损毁文物案
年6月初,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公安分局接到秦汉新城文物旅游局移交一起故意损毁文物案件。经查:年5月至6月间,秦汉新城咸北大道全段供水工程、咸北大道道路工程等三个标段的施工项目的施工建设区域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陵邑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该施工行为未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也未获取相关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文物部门告知不能施工且未经同意情况下,使用装载机、挖掘机大型机械设备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内施工,导致平陵邑古遗址建筑造成严重破坏损毁。经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现场调查、勘查和鉴定,最终认定涉事人员涉嫌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7名施工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延安市富县“10.15”系列
盗掘古墓葬案
年10月份,延安市富县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发生多起盗掘古墓葬案件的情况,组织警力缜密侦查,连续打掉了3个盗掘古墓葬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移送起诉22人),破获案件75起,追缴文物余件,其中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件。经查,该3个犯罪团伙自年以来,以时分时合方式,利用农闲时间,在富县境内连续盗掘不知名古墓葬65处,盗取大量文物。
6、榆林市系列盗掘
古脊椎动物化石案
年以来,榆林市榆阳、横山、神木、府谷、米脂、定边、靖边、子洲等地发生多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案件。榆林市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盗掘古生物化石犯罪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共破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追缴古脊椎动物化石余公斤,打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是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在此领域侦办的少数成功经典案例之一。
7、西安市程某刚等人倒卖文物案
年1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根据长安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程某刚等人倒卖文物案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程某刚自年以来在西安大唐西市古玩城多次购买大量出土陶器及陶器残片,经过修复后进行倒卖获利。专案组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程某刚等2人抓获,并从咸阳市秦都区清华科技产业园一仓库内查获陈犯藏匿的箱出土陶器及陶器残片,经鉴定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件。
来源:陕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