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男方)与乔某(女方)经相亲认识,年10月双方订婚。可婚后没多久乔某称其母亲生病回娘家,再也没回来。
当时,崔某给乔某彩礼元,在领取结婚证时,乔某向崔某索要了元,同年12月双方登记结婚,年元月举行结婚仪式,当天乔某再次向崔某索要元,婚后双方未发生夫妻关系。婚后第四天,乔某借口其母亲有病回娘家,自此离家生活,后崔某多次催叫乔某回家,但乔某均拒绝回家,无奈之下,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等。
崔某和乔某都是农村家庭,元的彩礼对于一个农村家庭而言,可谓天文数字,崔某的父母倾其所有,为崔某举办婚礼,但万万没想到会是如此结局。
考虑到双方的家庭经济状况,承办法官多次进行协调,旨在顺利实现执行,但均无果,后本院及时作出判决,支持了崔某要求返还彩礼、分割陪婚钱等诉请,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by彬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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