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一网友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其亲戚门某系旬邑县湫坡头镇椒村村民,患有腿部残疾,无子女,现今居住条件简陋,无水电,急需政府救助。该网友询问门明哲是否符合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等政策。接反映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向旬邑县湫坡头镇人民政府去函,近日收到回函。
旬邑县湫坡头镇人民政府回函
接贵单位新闻线索调查函,湫坡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调查情况:经调查,门某系湫坡头镇椒村8组村民,现年58岁,早年因婚在彬县新民镇王前村做了上门女婿,家中15亩耕地由其弟耕种,年5月离婚后将户口迁回湫坡头镇椒村老家,本人便在西安、咸阳周边打零工维持生活。年5月15日返回本村,家中老房年久失修无处居住,暂时借住,条件简陋。因之前本人户口不在本村,加之长期在外务工,未申请办理残疾等相关补贴政策手续。
处理情况:1、由本人书写残疾人证件办理电请,按程序进行残疾等级鉴定、证件核发,确定是否符合条件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2、本人年满60周岁,申请办理五保手续,落实五保政策。3、椒村协调解决其居住困难,落实住房安全。湫坡头镇人民政府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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