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某带着一面写有“情系百姓公正执法专业敬业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铜川中院,向为他成功执行回案款余万元的执行一庭庭长徐伟和法官助理于光昭表示感谢。
“在铜川中院有力的执行措施下,涉案款项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执行到位,解决了当事人急等钱用的实际问题,当事人对这个案子的执行非常非常满意。”申请人许某的代理人、陕西新虹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旭东高兴地说。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子长市某煤矿因筹备建设,急需资金,于年3月向申请执行人许某借款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该矿到期未偿还借款,许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许某于年6月一纸诉状将煤矿起诉至铜川中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该煤矿迟迟不履行协议义务,许某于年6月向铜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本息等余万元。
执行中,徐伟了解到被执行人正在煤矿筹备建设当中,而且还与多家有债务纠纷,该矿处于协商资产重组阶段。“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查封煤矿设备资产的执行措施,势必影响煤矿的正常重组,甚至会导致该矿重组失败,煤矿建设再次启动就会难上加难,该案也不能顺利执结,还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矛盾纠纷。”徐伟感慨地说。同时到银行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多个账号,均没有存款信息和资金往来,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一方面是要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又不能让企业发展因此陷入困境,如何找到二者的平衡,徐伟再查看案卷寻找执行突破口。
彬县某煤炭公司是该煤矿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徐伟立即将彬县某煤炭公司帐号予以冻结。彬县煤炭公司以借款人在资产重组后将有偿还能力,到时由其自行偿还为由,表示暂时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冒着三伏天酷暑,徐伟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多次奔赴西安、延安子长,在不影响企业重组的前提下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采矿权,了解合伙人在该矿投资份额现状,冻结了各合伙人在该矿的全部出资份额。
“该煤矿当时又以正在进行企业重组资金紧张为由,提出仅愿意履行一两千万的部分债务。若按照被执行人的意见履行,本案将来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徐伟从企业长远发展依靠诚信经营以及法律权威性等方面再度向被执行人、担保人释法明理,督促他们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考虑到企业发展长远利益,希望双方能够达到共赢。
期间,该煤矿重组成功,于9月8日一次性将案件款余万元转付至铜川中院案件款专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历经三个月,案款余万元一次性全部到账。被执行人企业重组没有因为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受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得到实现,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面对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徐伟脸上露出了笑容,欣慰地说。
在这起千万元标的执行案件中,铜川中院执行法官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稳企安商为己任,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展示了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执行智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张婉婉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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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