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关于明确年度淡季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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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球能源市场供需偏紧,地缘政治频发,进口天然气大幅度上涨,国内“三桶油”公司持续上调我省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号)规定,经调查研究,决定年度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暂不实行新的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邵阳、岳阳、常德、益阳、
郴州、娄底等10市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继续执行年采暖季价格
郴州市调整期销售价格为:
3.元/立方米
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年4月1日至年10月31日。来源:湖南省发改委网站编辑:旋子一审:李景权
二审:何雨贵刘军王靖之
终审:欧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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