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大型体育场馆名单,陕西29家体育场馆上榜,须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
△陕西省体育场
政策要求
场馆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须免费开放
为督促大型体育场馆更好地向公众开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日前,国家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确定了年进行补助的大型体育场馆名单。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享受补助的各体育场馆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开放工作:
1.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场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低收费开放。
4.场馆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5.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6.向群众公开开放方案。
群众对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可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打投诉举报-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举报邮箱:daxingchangguan
.体育馆:
汉中体育馆、略阳县体育馆、宁强县体育馆、宝鸡市体育馆、咸阳市体育馆、渭南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商洛市体育馆、神木县体育馆、延安市体育馆、吴起县体育馆、平利县体育馆、彬县体育馆、澄城县体育馆、合阳县体育馆、渭南市体育馆。
游泳馆:
陕西省游泳跳水馆、宝鸡市游泳跳水馆、渭南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记者:陈有谋
来源:华商报